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九十七學年度下學期國語文競賽

一、宗    旨:為提升學生人文素養、落實國語文之推廣與學習,特舉辦國語文各項比賽活動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通識教育中心國文教學組

三、比賽對象:全校學生      

四、比賽日期:九十八年五月六日(三)早上10001200

五、比賽項目、場地、時間及規則:

項目

國語演說

國語朗讀

寫字組

 

備註

場地

舊行政大樓3樓,視光科在職班203(可在視光科在職102班等待)(美食街餐廳樓上)

舊行政大樓3樓,視光科在職班101(可在視光科在職102班等待)(美食街餐廳樓上)

綜合大樓六樓,醫檢科專業教室()()、閱覽室

※凡參賽  者皆准予公假。

※依實際參賽名單,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。

方言演說

方言朗讀

作文組

雲賜大樓3樓,幼保科閱覽室(可在夜間部護理科306班等待)

雲賜大樓地下一樓,視光科在職班103(可在視光科在職105班等待)

藝概視聽教室一、二樓AB兩間(萊爾富對面)

時間

56   AM.1000AM.1200

規則

1.報到時間:各組參賽同學請於早上10:00前至各比賽場地準時報到,逾時

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申請公假。

2.「寫字組」及「作文組」除稿紙、宣紙由通識教育中心提供外其他所

需文具請自行準備。

3.比賽題目:除「國語演說」、「作文」、「書法」於參賽日現場宣布外,其

餘項目將於前三日由通識中心行政系統公佈。

4. 「演說組」比賽規則:

 A.參賽者於比賽前十分鐘先抽取題目準備,待唱名後再上台比賽。

 B.演說時間以三分鐘為限,逾時將倒扣分數,屆時將以響鈴告知。

六、遴選辦法: 每組參賽人員由國文教師選派,若無國文課者請導師協助推派一或二名代表參賽。

(每組最多兩名)

七、報名地點及截止日:各組參賽名單請各班班長於四月十五日前送交「通識教育中心」或交由國文教師轉交。

八、獎勵辦法:

1、每組將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兩名,將頒發獎品、獎狀、嘉獎。詳如下表:

五專前兩年級

名次

第一名

第二名

第三名

佳作兩名

獎勵

獎品、獎狀乙幀、嘉

獎兩次

獎狀乙幀、嘉獎乙次

獎狀乙幀、嘉獎乙次

獎狀乙幀、

嘉獎乙次

五專三、四、五年級與二專

名次

第一名

第二名

第三名

佳作兩名

獎勵

獎品、獎狀乙幀、嘉獎兩次

獎狀乙幀、嘉獎乙次

獎狀乙幀、嘉獎乙次

獎狀乙幀、

嘉獎乙次

2、五專前二年級組第一名者,經校內國文科專業教師培訓後,將代表本校參加「苗栗縣國語文競賽」之複賽。

3、榮獲「國語演講第一名」者,將代表在校生於「九十七學年度畢業典禮」上致歡送辭。

九、成績揭曉:九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前(書法優勝作品將展示於綜合大樓一樓前廳)  

 

 

 

  

  

  

姓名

 

姓名

國語演說

 

 

 

 

 

國語朗讀

 

 

 

 

 

方言演說

閩南語

 

 

 

 

 

客家話

 

 

 

 

 

方言朗讀

閩南語

 

 

 

 

 

客家話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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